x
藥物是用于預防、治療和診斷疾病的物質,而對機體產生毒害作用,甚至引起死亡的物質稱作毒物。在現代化養雞業中,所謂藥物和毒物之間并沒有嚴格的界限,如食鹽作為飼料不可缺少的成分,添加0.3%~0.4%可以保證雞只健康生長發育,如果日食量中超過1%則可引起產蛋雞產蛋量下降,超過3%則很快引起中毒、死亡。
對產蛋母雞來說,因其生理狀況異于其他生理階段的雞,有些藥物可以引起機體組織器官受損害,產蛋量下降等毒性反應,而這些損害是不可恢復的,嚴重的可造成死亡,這些藥品在生產中不能夠給產蛋母雞用,稱作“禁用”藥品。如:苯甲氧喹啉、乙胺嘧啶、衣索巴(乙氧酰胺苯甲酯)等。
呋喃唑酮(痢特靈)。混料預防濃度為5×10減5~1×10-4,連用1周,停藥2~3d,如此重復使用;治療濃度為3×10-4~4×10減4,連用1周,停藥1周,再改為10減4使用,治療量不能連續反復使用。
蛋雞養殖是個系統工程,正確用藥是確保蛋雞健康、高效生產的關鍵。實際生產中,應該堅決杜絕使用“禁用”藥物,盡量不用或少用“限用”藥物,正確使用 “慎用”藥物。但將對產蛋雞應該“慎用”的藥當成“禁用”的藥也是很大的失誤,在防治病時會貽誤戰機,延長病程,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所以正確地、辯正地使用藥物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