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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寵物犬傷人 主人該如何處罰

                編輯:  時間:2017-07-27   瀏覽:
                  福州正祥香檳風范小區,一只大狗,因主人遛狗時沒拴狗鏈,4天內先后撲向兩名幼兒,一次咬傷護幼兒的保姆,一次抓傷另一幼兒臀部(詳見昨日本報A02版)。此事見報后,眾多福州市民致電海都熱線稱,是因為狗主人不負責任,有關部門監管不到位,才導致寵物犬頻頻傷人,屢禁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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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調查發現,福州公安部門無法做到養犬強制登記,農業部門無法強制對寵物犬注射疫苗,只能靠養犬市民自覺,福州市政府頒布的養犬登記制度,2003年起幾乎成了一紙空文。
                 
                  法律界人士認為,要遏制惡犬傷人事件的發生,關鍵有兩點:一是加大對其處罰力度,完善對傷者的救濟;二是要落實政府部門的監管職責,解決多頭管理問題,設立一個牽頭部門和一個投訴受理平臺。
                 
                  進展警方介入協調,但尚未處罰狗的主人
                 
                  4天來,福州正祥香檳風范小區,同一只狗連傷兩人,狗主人不僅沒有站出來面對此事,而且連一個安慰電話也沒有,甚至傷者打去的電話也不接,這種冰冷的態度讓傷者十分氣憤。
                 
                  女孩小怡自從被惡犬撲傷后,現在都不敢下樓散步、玩耍,整天呆家里,半夜還常被嚇醒。
                 
                  惡犬傷人后,4號樓408室的狗主人只是分別給了400元和900元注射疫苗費,不僅沒出面解決此事,而且連一個安慰電話也沒打,這讓張先生和吳女士很氣憤。
                 
                  張先生說,女兒小怡才4歲,身體的免疫系統還沒完善,擔心狂犬病毒潛伏在孩子體內。既然狗把人咬傷了,而狗的主人就應該站出來解決問題,而不是躲起來不見。
                 
                  “太讓人心寒了。”吳女士說,咬人的惡狗未打狂犬疫苗,我們要求它主人把狗送去檢查,是否因得病而引發咬人,可對方卻放話:“把狗送去檢查可以,如果狗死掉,你們必須賠償5萬多元的買狗等相關費用。”“我們一條人命卻不如一條狗命。”吳女士氣憤地說,希望相關部門介入處理,把傷人的惡犬送去檢查,好讓大家放心。
                 
                  據悉,兩起事件發生后,兩名業主都已報警,警方已介入協調,但目前并未對狗的主人進行處罰。
                 
                  調查寵物犬傷人,主人大多賠個疫苗錢
                 
                  類似的遛狗不拴狗鏈現象,是否是一種常態?昨日傍晚,記者走訪鼓樓區七星井新村、鼓東小區等十余個小區發現,小區內的寵物犬大多沒拴狗鏈、嘴上沒套口套,主人都是站在幾米外,讓狗亂跑。
                 
                  采訪中,不拴狗鏈的狗主人都認為,自己的狗很聽話,不會隨意咬人。也有養狗人士認為,自己的狗每天都是吃干凈的食品,不會得病,就算咬了人,大不了賠點疫苗錢。
                 
                  近年來,海都報報道了多起惡犬傷人事件。這些事件中,大部分狗主人頂多賠點疫苗錢,道個歉。甚至,有些寵物犬傷人后,主人卻不承認,導致傷者投訴無門。
                 
                  讀者朱先生說,兩年前,他也被惡犬撲咬受傷,后來找狗主人協商賠償,對方卻不承認此事,最終相關部門建議走法律途徑。而為了幾百幾千元的賠償去打官司,金錢和時間成本極大,與所爭取的權益極不成比例。因此,大多數傷者只能忍氣吞聲。
                 
                  “養犬法”規定再細,未落實等于零
                 
                  記者了解到,《福州市養犬管理辦法》2001年出臺,其中規定,公安部門是限制養犬工作的主管機關,負責養犬登記等,并對養犬傷人事件及單位、個人在住所范圍內違法養犬行為進行查處;而農業部門對犬只強制注射狂犬疫苗后,頒發免疫證件。
                 
                  采訪中,不少養狗人稱,并沒有相關部門要求他們去做養犬登記,或者強制打狂犬疫苗。也有養犬人士認為,事實上,平時的管理監督基本處于空白,只能靠養犬人自覺。
                 
                  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有關人員表示,從2003年起,養犬登記制度就已荒廢,這項工作已經十來年沒人負責。據介紹,《行政許可法》2003年頒布后,福州版的規定就已失去法律效力。目前,碰到居民投訴有狗擾民,公安部門才前往處理,但以勸導教育為主,責令改正。如果拒不改正,再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而對于有市民報警稱被咬傷,公安部門只能介入調解,還是以雙方協商為主。
                 
                  福州市農業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按國家相關規定,必須強制對犬只注射狂犬疫苗。雖然有這樣的規定,但實際上農業部門不可能知道誰家有養犬,或者一家一戶去排查,也只能靠主人自覺,帶狗前往指定的寵物醫院注射疫苗。
                 
                  不少市民認為,福州市農業局并未盡到其應盡的職責。他們不知道該局是否公開過投訴電話,是否建立了投訴平臺,是否真正受理了投訴。指望養狗者自覺,其實質是逃避責任。就是因為相關部門
                 
                  對相關規定落實不到位、不作為,才會導致犬只傷人后傷者投訴無門。
                 
                  法律界人士指出,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相關人員關于“養犬登記制度失效”的說法是錯誤的。《行政許可法》的頒布,只是取消養犬辦證,減輕市民在行政手續上的負擔。但是,辦證的取消,不等于整部養犬管理辦法的全部廢除,其中關于違法養犬的處理、疫苗的強制注射、職能部門的職責等仍有效。公安部門不能拿《行政許可法》來搪塞民眾,回避自身職責。
                 
                  律師呼吁:加大狗主人違法成本
                 
                  福建海慈律師事務所主任陸榮海律師認為,要遏制惡犬傷人事件,關鍵有兩點:一是在法律上加大對狗主人違法養狗的責任,加大對其處罰力度,完善對傷者的救濟;二是要落實政府部門的監管職責,解決多頭管理的問題,設立一個牽頭部門和一個投訴受理平臺。
                 
                  陸榮海說,對養犬規范的立法,首先是要加大對狗主人違法養狗的責任,建議對違法養犬導致傷人的情況,一是提高狗主人賠償的標準和加大行政處罰的力度,可以適用大額罰款、拘留等;二是對傷人惡犬要有處理,沒收甚至滅殺。
                 
                  陸榮海說,其實福州是有相關規范養犬的法規的。在2015年福州市人大常委會安排審議的《福州市養犬管理條例》(暫未通過)通過前,2001年的《福州市養犬管理辦法》依然
                 
                  有效。其中,關于限制養犬的主管機關、強制免疫的主管機關及相關職責、犬傷人的處理、違法養犬的處罰等,均有詳細規定。遺憾的是,目前該辦法并未落到實處。沒有足夠的處罰力度,不僅讓違法養狗者的違法成本低,而且受到處罰的可能性也小。這是導致惡犬頻頻傷人的根本原因。因此,建議督促相關部門落實相關法規,遇到怠于執法的人員應追責。
                 
                  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據刑法,若養狗者放任惡犬傷人致輕傷、重傷、死亡,不采取制止措施導致事態擴大的,將承擔刑事責任。但是,現實中很少追究養狗者的刑事責任,因為要證明其具有主觀故意是很難的(除非狗主人訓練惡犬,并指示惡犬傷人)。因此,向惡犬的主人追究刑事責任,對減少惡犬傷人具有重要意義。
                 
                  傷人的惡狗究竟是誰慣出來的?

                  N水月
                 
                  狗患背后,歷來都是人禍。狗主人不好好管束狗,職能部門不好好管束狗主人。面對這一現狀,被狗咬傷的人成了弱勢者,除了從狗主人那拿點疫苗錢外,幾乎再無有效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而惡狗的主人除賠一點點醫藥費外,未受到任何懲罰,難以讓人相信他們有絲毫悔意。
                 
                  道德的約束無效后,本來應有法律的強制力來介入。2001年,《福州市養犬管理辦法》出臺;2015年,福州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福州市養犬管理條例》(暫未通過)。法規中明確了養犬登記辦證和疫苗強制注射的規定,以及對違法養狗者的處罰。可是,職能部門有法不依,養犬登記未強制,疫苗注射未強制,一切靠養狗者的自覺;人被狗咬傷,只能以協商為主。
                 
                  由此可見,惡犬是由不良的狗主人慣出來的,而不良的狗主人之所以無所顧忌,是因為該管事的部門缺位了,失聲了!
                 
                  所以,要管住狗,得先管住人。法律界人士建議,一要加大違法養犬的違法成本,管住狗主人;二是要落實法規,對失職的執法人員追責,管住執法者。不做好這兩點,以后惡狗還會頻頻傷人,傷者還是有理無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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