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body id="t799u"></tbody>
  • <option id="t799u"><span id="t799u"></span></option><option id="t799u"><source id="t799u"><tr id="t799u"></tr></source></option>
  • <track id="t799u"><span id="t799u"><td id="t799u"></td></span></track>

        <tbody id="t799u"><span id="t799u"></span></tbody>

                中國養殖行業領域專業門戶網站
                當前位置:中國養殖基地 / 養雞

                產蛋雞、肉用仔雞使用復合預混合飼料的標準

                編輯:  時間:2017-07-21   瀏覽:

                  本標準適用于飼料行業加工、銷售、調撥、出口的產蛋雞、肉用仔雞、仔豬、生長肥育豬的商品性復合預混合飼料。

                  1 名詞

                  復合元素預混合飼料:指兩類或兩類以上的微量元素、維生素、氨基酸或非營養型添加劑等微量成分加有載體或稀釋劑的均勻混合物。

                  2 技術要求

                  2.1 感官指標

                  色澤一致,無發霉變質、結塊、異味。

                  2.2 水分

                  不高于5%。

                  2.3 加工質量指標

                  2.3.1 粉碎粒度

                  全部通過16目分析篩,30目以上分析篩上物不得大于10%。

                  2.3.2 混合均勻度

                  混合應均勻,經測試后其均勻度之便宜系數應不大于7%。

                  2.4 有毒有害物質

                  含鉛量不高于30mg/kg,含砷量不高于10mg/kg。

                  2.5 有效成分

                  2.5.1 維生素的有效成分同產蛋雞、肉用仔雞維生素預混合飼料質量標準中的規定。

                  2.5.2 微量元素的有效成分同產蛋雞、肉用仔雞、仔豬、生長育肥豬微量元素等質量標準中的規定。

                  3 標志

                  3.1 凡含有維生素或微量元素添加劑者,必須符合飼用維生素、飼用微量元素等質量標準中的有關規定,還應標明其他主要營養成分如氨基酸、鈣、總磷、食鹽的含量。

                  3.2 凡含有非營養型添加劑者,應著明我國主管部門的批準文號。其用量、用法、禁忌、使用范圍、注意事項及有效期,并必須符合我國飼料光里條例中的有關細則規定。

              1. <tbody id="t799u"></tbody>
              2. <option id="t799u"><span id="t799u"></span></option><option id="t799u"><source id="t799u"><tr id="t799u"></tr></source></option>
              3. <track id="t799u"><span id="t799u"><td id="t799u"></td></span></track>

                    <tbody id="t799u"><span id="t799u"></span></tbody>

                            粉色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