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養豬場總體衛生要求
1.1選址
1.1.1新建養豬場應建在無疫區。、
1.1.2養豬場應遠離交通要道、公共場所、居民區、學校、醫院和水源,地勢較平坦,且具有一定的坡度。
1.2建筑布局
養豬場必須嚴格執行生產區和生活區相隔離的原則。人員、動物和物資運轉應采取單一流向,防止污染和疫病傳播。
1.3環境質量
養豬場的污水、污物處理應持合國家環保要求。環境衛生質量應達到NY/T388規定的標準。
2、養豬場設施設備
任何養豬場必須達到處五條件:
2.1建筑材料
構建廠房的材料,特別是豬舍及其設備必須對豬無害,且易于清洗和消毒。
2.2電器安裝
安裝電器時,必須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規定,以防引起豬只電休克。
2.3隔離、加熱和通風設施
房舍的隔離、加熱和通風設施,必須保證空氣流通、防塵、溫度、空氣相對濕度適宜,以防對豬造成傷害。
2.4其他自動化設施
對豬只健康和福利至關重要的自動化設施每天必須檢查一次。一旦發現問題,必須立即或盡快糾正。
2.5光照條件
豬舍必須具有適宜的光照,并和氣候條件相適應,而不能使豬長時間處于黑暗中。光照可采用自然光或人工光,對于后者,時間必須和自然光照時間大致相同,一般維持在上午9點和下午5點之間。此外,光線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以便對豬只實施檢查。
2.6豬舍地面設置
地面必須平整防滑,以防對豬只造成傷害。地面的設計還應考慮到豬只站立時可能受到的傷害。地面設計必須考慮到豬只的體形和體重,地表面應穩固、平整和舒適。豬只躺臥區必須清潔舒適,易于排水,且不能對豬造成傷害。如豬舍內提供墊草,則必須潔凈、干燥、無毒且經常更換。使用漏縫地板的豬舍也應充分考慮上述環保性原則。
2.7飼喂設施
豬只飼喂和飲水設備必須設計建造合理、材料堅固、無毒無害,且易于清洗消毒。
2.8消毒設施
養豬場應各有健全的清洗消毒設施,防止疫病傳播,并對養豬場及其相應設施如車輛等進行定期清洗消毒。
2.9生物防護設施
養豬場應具備對害蟲如昆蟲和嚙齒動物等的防護設施。
2.10糞便處理設施
養豬場必須具有有效的糞便和污水處理系統。防止疫病傳播,并保證環境衛生質量達到NY/T388規定的標準。
3、飼養管理
3.1工作人員和參觀人員要求
3.1.1工作人員應定期檢查,不得患有任何人畜共患病。
3.1.2工作人員不得經常回家,重返工作崗位時應淋浴消毒。
3.1.3工作人員必須穿戴工作服,非生產人員應盡量"謝絕參觀"。特殊條件下,非生產人員可穿戴防護服入場參觀。
3.2飼料使用規范
任何養豬場必須符合《綠色食品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使用準則》的規定。
3.3獸藥使用和殘留監測規范
獸藥使用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獸藥使用準則》規定,并做好記錄,記錄必須保存兩年以上。殘留監測也必須符合上述規定。
3.4飼養密度
任何養豬場,對于群養的飼養豬和斷奶仔豬,其飼養密度應能保證動物自由平躺、休息和站立,在此要求條件下,每豬所占面積至少應達到表Al規定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