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養豬場糞尿污水排放的嚴重性認識不足
豬只食量大、糞尿多,糞尿污水濃度高。一個存欄6000頭的豬場,每天消耗飼料約12噸,約產生豬糞12噸、豬尿19噸、污水約70噸~150噸,排放量很大。一個萬頭豬場的排污量相當于2.5萬人的排污量。此外,豬糞尿污水COD濃度很高,豬糞約為21000mg/l,豬尿約為18000mg/l,污水約為12000mg/l。許多政府主管部門和養豬戶對養豬場糞尿污水排放量之大和污染之嚴重缺乏足夠的認識,以致只管養豬不管排污,先污染后治理。
豬場場址選擇錯誤
2006年7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規定:禁止在生活飲用水的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以及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人口集中區域建設畜禽養豬場和養殖小區。但由于許多地方早期甚至到目前還沒有規劃畜牧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以致有不少規模養豬場建在禁養區內。
豬場環保投資嚴重不足,工藝設施不完善
規模養豬場大量的糞尿污水必須經過處理才能轉變成肥料、能源(沼氣)等可利用物質,這就需要投資。國外養豬場一般用于環保的投資占總投資額的20%~25%,而我國大部分豬場環保投資不足10%。現在建一個萬頭豬場總投資為800萬元~1000萬元,環保投資達到80萬元~100萬元的都很少。投資不足,工藝設施肯定不完善,糞尿污水不能完全處理及利用,“達標排放”也只是一句空話。
規模過大,超出環境承載能力
規模養豬場即使建設在適養區,也有個環境承載能力問題,規模與環境要匹配。豬場糞尿污水處理后必須就近利用,特別是污水,否則運輸成本太高。現在豬場糞尿污水處理和利用的工藝很多,工藝不同,地區不同,要求匹配的環境空間也不同。(見表1)
表1 南方豬場糞尿污水處理工藝與配套環境的要求
全自動沖洗
固液分離
固液分離
一級厭氧
固液分離
二級厭氧
菜地、魚塘、果園、茶園、牧草地和其他農田都是豬糞尿、沼液、沼渣的好去處,當然適量施用很重要。有些地方由于認識不足,盲目擴大飼養規模,搞幾百萬頭養豬大縣。小區城、大規模,豬糞尿污水無法就近處理利用,這是養豬與環保激化的又一重要原因。
政府的職責
養豬產業在我國國民經濟中舉足輕重,政府扶持養豬產業發展責無旁貸。
政府扶持養豬產業內容很廣,解決養豬與環保問題只是其中重要的一環。要解決養豬與環保的問題,首先政府主管部門要有作為,而且要從長遠著想,千萬不要采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短視行為。政府主管部門主要工作有三個方面:
盡快規劃界定畜牧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
盡快規劃界定畜牧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是解決養豬與環保矛盾的當務之急,各級政府規劃部門要把它擺到重要的議事日程,盡快落實。近幾年規模養豬場發展很快,在禁養區、限養區隨便建場的情況履見不鮮,過不了幾年又將面臨拆遷的困境,既勞民傷財,又影響社會和諧。
加大對新老豬場環保工程的扶持力度。政府必須加大對新豬場環保工程建設和老豬場環保工程改造的扶持力度。
養豬場糞尿污水處理利用工程一次性投資較大,如果要建一個較完善的工程,一個萬頭豬場約需100萬元以上的投資,如果沒有政府資助,養豬企業很難承受。一般工程完工后,運行費用不高,而且肥料、沼氣發電等都可創收。所以政府只需一次性資助工程建設。即使政府全資支付,一個萬頭豬場運行20年,出欄20萬頭豬,平均每頭豬政府的資助也只有5元。
我國現有老豬場由于環保投資不足,大部分工藝設施不完善,排放不達標,所以對老豬場環保改造工程的扶持更為迫切,各級政府要逐一落實,逐一解決。不管是對新場還是老場環保工程的扶持,政府應該采用常規化、標準化,保證公開、公正、公平,一定要徹底解決問題,避免有些豬場挪用政府專項資金另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