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豬是豬群增值的基礎,是整個養豬出產的焦點,若何裁減更新種豬的講求是很大的。因為種豬的使用是有年限的,天然交配時公豬一般不凌駕2年,母豬不凌駕8胎,采精公豬使用3-4年,母豬不凌駕8胎,并且種豬個別間出產機能差異很大。因此,只有實施科學、合理的種豬裁減與更新制度,才能實現不變或提高種豬的出產程度,到達提高豬場經濟效益的目的。那么,奈何裁減與更新種豬呢?
計較出種豬裁減與更新的相干數據
現以100頭基礎母豬為例,豬場臨盆指數為2.3,計較如下:公豬:在天然交配前提下,一般公母豬比例不該凌駕1:20,則100頭根基母豬需公豬為100÷20=5(頭)。年更新頭數為5÷2=2.5(頭)(即年更新2-3頭)。母豬:按一個有用生命周期繁殖8胎,每頭母豬年產2.3胎計較,則母豬平均使用年限為8÷2.3=3.48≈3.5(年)。年裁減率為1÷3.5×100%=28.6%≈30%。100頭根基母豬的豬場年應裁減、更新數為100×30%=30(頭),每月應裁減與更新頭數為30÷12=2.5(頭)(假如是大型豬場,還應算出每周裁減、更新的頭數)
根據種豬裁減的一般原則舉行更新
上述數據為理論計較值,現實操作應根據以下原則對種豬舉行裁減與更新。
裁減母豬的原則:一.裁減年紀和體重已到達配種尺度,但繼續豢養2-3個情期后不發情的后備母豬。二.裁減斷奶后60天確定不發情的母豬。三.裁減持續返情3-4次的母豬。四.裁減持續2胎產仔數少于6頭或死胎和弱仔多或產仔不勻稱的母豬。五.裁減乳頭少于6對、發育不正常、有翻奶頭或瞎奶頭或副乳頭、泌乳力差的母豬。六.裁減母性欠好、有惡癖、哺育率低的母豬。七.裁減采食緩慢、體軀過肥和過重、動作遲緩、皮膚無光澤、眼睛無神的母豬。八.裁減發生畸形兒女的母豬。九.裁減患有疾病或傷殘、年紀偏大、出產機能降落的母豬。
公豬的裁減原則:一般以操縱年限為準舉行裁減,但對體軀粗笨、精液品質差、配種成就不抱負、脾氣潑辣的公豬也應實時裁減。裁減后的缺位,應隨時用抱負的后備豬補上。一般來說,種豬群要有既定的母豬裁減要領,其各產次母豬的比例要保持不變,1-8產次母豬的抱負比例應約莫別離為17%、16%、15%、14%、13%、11%、10%和低于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