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以下三種藥物混淆肌肉打針。
①氟美松(地塞米松)磷酸鈉按豬體重每5千克每次 1 毫升的劑量用藥。
②可拉明(尼克剎米)按豬體重每15 千克每次 1支(每支 1.50 毫升,內含尼克剎米0.375克)的劑量用藥。
③鹽酸卡那霉素按豬體重每10千克每次 2毫升劑量用藥。
以上三種藥構成根基方。除此根基方外,還應聯合病豬的詳細病情再打針其他藥物。
咳嗽、氣喘不止的病豬,除使用根基方外,另混淆或單獨肌注3% 麻黃素,按豬體重每15千克每次 1毫升劑量用藥。10分鐘后,再按每30千克體重每次肌注磺胺嘧啶0.50克。
豬忽然癱瘓,除根基方外,再單獨打針新斯的明,按每25 千克體重每次1毫升的劑量給藥。
養殖村養豬頻道吐逆不止的病豬,除使用根基方外,再混淆或單獨打針鹽酸甲氧氯普胺(胃復安),按豬體重每25千克,每次 2毫升的劑量給藥。
對下痢不止但不帶血的病豬,除使用根基方外,另肌注水揚酸偶氮磺胺嘧啶,按豬體重每30 千克每次 10毫升的劑量給藥。
對體表青紫、指壓不褪色、長時間不食的病豬,除使用根基方外,再單獨肌注復合維生素B ,按豬體重每10千克每次 2毫升的劑量給藥。
對糞便干硬不下的病豬,除使用根基方外,再灌服硫酸鈉或硫酸鎂,大豬 50 克,中豬 30克,小豬10克。
上述要領首要運用于豬傷風、風行性傷風、肺炎、肺疫、鏈球菌病、仔豬副傷寒、夏日重癥中暑等細菌性或病毒性疾病,療效顯著,一般15-20分鐘收效,12小時后反復處置懲罰1次,對重癥和危病豬尤為有用,一般打針2 次,量多不凌駕5 次。但應注重,有身和哺乳母豬禁用,21日齡前的乳仔豬慎用。